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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以下资料均来自新华网主页&云南图片网
事件背景:
云南省24岁的玉溪北城镇男子李乔明因盗伐林木被刑拘,在看守所关押11天后死亡。晋宁县公安机关给出的死亡答案是,当天李乔明受伤,是由于其与同监室的狱友在看守所天井里玩"躲猫猫"游戏时,遭到狱友踢打并不小心撞到墙壁而导致。面对这个答案,家属们却认为太过牵强。
医生给出的死亡证明是:"重度颅脑损伤"致死。
死者头部左后方有一个大约5厘米的伤口,而在李乔明的左太阳穴附近,一块肿起来的头骨清晰可见。而在医院提供的一份X光片上,同样可以看到李乔明受伤的颅骨上,有明显的骨裂现象。
从“虚拟”到“现场”:网民参与调查“躲猫猫”事件折射中国日益重视公众知情权
一个因盗伐林木被关的青年在看守所受伤,送医后不治而亡。警方称其受伤原因是和狱友“躲猫猫”撞墙所致。
就在舆论对此事高度关注、“躲猫猫”迅速成为网络热词之时,事件发生地云南省官方公开邀请了网民等组成的调查委员会前往事发地调查。目前,调查报告已在网上全文发布。
针对一起在网络上引起热议的舆论事件,官方正式邀请网民参与调查,提供一个“了解真相的机会”。对此,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庆安认为:“这说明网络舆论的监督在得到政府的承认,显示了政府对公众知情权的日益重视。”
躲猫猫的含义可以分为2种:
一种是常见含义,一种是网络含义。
躲猫猫常见含义:是一种儿童游戏,亦称摸瞎子、捉迷藏。两千年前即流行於希腊,蒙住一人双眼,把他转得不辨方向,然后大家向他这个「瞎子」呼喊取乐,蒙眼者追捕,众人躲闪,这种游戏在中世纪为成人游戏。可以选定一个范围,一个人先蒙上眼睛数到一百,其他人在这段时间找到一个地方躲藏,时间到后那个人去找其他人,最先找到的人为下一轮找的人,娱乐性很强。
躲猫猫网络含义是指在特定场所发生的暴力行为,负责人为了规避法律责任的一种托词。特定场所一般是指监狱、看守所、劳教所、警察的刑讯室等公众场所,同时负责人一般也是特定的。躲猫猫具有搪塞理由之功效。源自于2009年2月12日云南省普宁县警方的用语。
(图片来源:云南网)
看守所活动室
看守所
看守所内部房门
新华网昆明2月21日电(记者 刘娟 王研 刘欢)
一个因盗伐林木被关的青年在看守所受伤,送医后不治而亡。警方称其受伤原因是和狱友“躲猫猫”撞墙所致。
就在舆论对此事高度关注、“躲猫猫”迅速成为网络热词之时,事件发生地云南省官方公开邀请了网民等组成的调查委员会前往事发地调查。目前,调查报告已在网上全文发布。
针对一起在网络上引起热议的舆论事件,官方正式邀请网民参与调查,提供一个“了解真相的机会”。对此,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庆安认为:“这说明网络舆论的监督在得到政府的承认,显示了政府对公众知情权的日益重视。”
“躲猫猫”事件的脉络并不复杂。1月29日,24岁的李荞明到昆明市晋宁县盗伐林木,被当地警方刑拘并关押在晋宁县看守所。2月8日李荞明因重伤入院,4天后在医院不治身亡,死亡证明书上写着因“重度颅脑损伤”致死。
关于李荞明受伤致死原因,晋宁县警方称是其与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遭到狱友踢打并不小心撞到墙壁而造成的。这一死因不仅死者家属无法接受,也引起了众多网民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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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者几乎把电话打爆。”云南省委宣传部新闻处副处长龚飞说,因报名人数太多,最终确定在15人组成的调查委员会中,有网民8人,其中主任和副主任均由网民担任。
“这将会成为中国互联网的一个重大事件被载入史册。”“云南省相关部门的这一做法,开邀请网民参与重大敏感问题官方调查之先河,体现了执政者对网络民意的重视与尊重,堪称官民互动的典范之一。”网友们的留言显示了他们对调查委员会所寄予的厚望。
然而,经过一天的实地调查,目前张贴在网络上的调查报告并未对事件本身下结论,只是客观地还原了当天的调查过程。
“我们也是普通人。”调查委员会副主任、网民“边民”说:“我们能做的就是最大限度地接近真相,要揭露真相是很难的。调查时间毕竟只有短短一天。”
据悉,20日调查当天,委员会成员向警方作了提问、对案发现场进行了查看、拿到了死亡医学证明书等书证。但由于“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保密纪律”,未能见到事发当时被害人的同室狱友及其他物证。
调查结果难令网民满意,有人觉得调查委员会不过是“充当了记者的角色”。有的说调查只是“走过场做给大家看的,连同监狱的人都没问到”,有的说“最基本的证人、证据,你们都接触不到,你们去100遍看守所也没有用”。
让网民参与真相调查可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但是,“网民调查不能取代司法调查,”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认为。
走出虚拟的网络力量在现实中遭遇着尴尬。调查委员会的成员们对这次活动进行着反思:时间仓促、准备不够充分固然是原因之一,但网民代表公众行使知情权、参与监督,遭遇法律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必然的。因为网民本身的权力就是有限的,不能凌驾在法律之上。网络舆论也许能起到督促监督的作用,却无法取代公权力的职能。事件真相不再“躲猫猫”,最终仍有待相关职能部门来完成。
(转自:华网主页 - 新华社会)